
公告日期:2025-04-3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倪敦,男,本科学历,1972 年 2 月出生,历任 IBM 大中华区 CTO,软通动
力集团 CTO,中关村发展集团中关村领创公司 CEO,大连万达集团 CTO,现任中元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倪敦 1 1 0 0 否 0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
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
席情况,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1)战略委员会
作为委员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对外出租公司闲置厂房等事项进行了审慎研判,在战略规划执行层面提出了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0 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就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网络通讯、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汇报,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我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各级员工积极配合,沟通顺畅,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帮助工作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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