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9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款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28.00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期间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未回复公司问询。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3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回购价格上限 28.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78.57万股~357.1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5%~0.7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坚定发展和持续深耕生猪养殖行业,促进企业长期内在发展价值的充分体现,提振股东投资信心,同时在未来合适时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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