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2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的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变更无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8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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