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6:39:53 股吧网页版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8,599,255 股新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5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999,937.8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登记托管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有关的含税费用人民币 11,598,621.73 元,可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89,401,316.07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45,486.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046,802.7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8,599,25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71,447,547.77 元。
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19]00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 10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集友股份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账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341311000018880051737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9079029200067616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司太湖支行

安徽集友时代包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4050145500800001064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注 1)

注 1: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近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1,272,784.90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