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2 20:26:50 股吧网页版
减持61万股次日就买入20万股 鼎信通讯高管短线交易“神操作”触及监管红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3421_0

  2月2日晚间,鼎信通讯(603421.SH,股价7.84元,市值51.13亿元)发布公告,揭开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志双涉嫌短线交易一案的处罚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袁志双在执行减持计划期间,上演了一出“卖出次日即买入”的戏码——在两天内套现485.37万元后,紧接着反手买入161.20万元股票。

  公告显示,青岛证监局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袁志双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高管因短线交易拟被罚12万元

  2025年10月16日,鼎信通讯发布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当时公告显示,袁志双持有公司股份864.7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袁志双计划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16万股。

  根据青岛证监局的调查,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袁志双按照计划卖出了鼎信通讯股票合计61万股,成交金额为485.37万元。但仅过了一天,在2025年11月27日,袁志双又买入公司股票20万股,成交金额为161.20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2026年1月17日,鼎信通讯披露袁志双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仅半个月后,青岛证监局便查明了全部违法事实。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袁志双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基于此,青岛证监局拟决定:对袁志双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袁志双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其放弃这些权利,监管部门将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线交易发生后的2025年11月29日,公司曾发布公告称袁志双“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彼时公告显示其已减持61万股,但并未提及随后的买入行为。

  公司:系高管个人行为

  面对高管被立案调查及拟被行政处罚的突发状况,鼎信通讯在公告中称,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主体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志双个人,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短线交易的责任虽不在鼎信通讯,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司在经营层面早已如履薄冰。

  2025年前三季度,鼎信通讯交出了一份惨淡的成绩单:营业收入为10.66亿元,同比下降52.71%;归母净利润亏损3.36亿元,同比降幅达1082.52%。单看2025年第三季度,营收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55.75%和757.65%。

  造成业绩“崩塌”的核心原因,在于公司核心市场的“失守”。作为一家专注于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和智能电网设备的企业,鼎信通讯高度依赖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订单。但在2025年9月,公司公告称:“公司目前还处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期间。”

  这意味着公司被两大核心客户同时“拉黑”,其主营业务遭受打击。

  尽管基本面恶化,鼎信通讯股价却出现过异常波动。

  相关公告显示,2025年9月18日、19日及2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鼎信通讯市值一度从44.02亿元增至53.28亿元。

  彼时,市场疯传公司与阿里旗下“平头哥”公司签署授权协议,涉及热门的算力芯片业务。虽然公司随后在风险提示公告中澄清,公司获得的授权技术仅用于自主研发的MCU芯片,均为传统电力、安全领域产品,仅涉及公司电表、安防产品,与AI(人工智能)智能推理算力的芯片没有任何关联,但股价的剧烈波动还是吸引了众多跟风盘。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不稳、概念热炒的背景下,高管的违规交易显得尤为扎眼。

  除袁志双的短线交易外,在立案调查消息公布的同一日(1月17日),鼎信通讯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天宇近期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其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6.14%下降至5.9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