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9-16 17:48:05 股吧网页版
友升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友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267,111 股,并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93,068,44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152,646,03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9.0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22,41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9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942,202 股,已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6-002)。前述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193,068,44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1,703,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8.5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364,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合计 46,683,9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1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42,801,333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4 名;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3,882,657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和部分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友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友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深圳市达晨创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委托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本企业或执行合伙事务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100%,减持价格参考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拟减持发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