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22:43:4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海南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25-10-22 19:12:15 发布于 上海

结合公开信息和财务数据异常迹象,友升股份在财务操作上存在多重利润操纵嫌疑,尤其是通过废料交易实现利润转移和虚增的路径较为典型。以下从关联交易、成本分摊、收入确认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通过隐性关联交易构建闭环资金链

  1. 供应商与客户身份重叠的利益输送


    友升股份第一大供应商重庆渝创(2023 年上半年采购占比 28.98%)同时是其第五大客户(2023 年上半年废铝销售占比 4.99%)。这种 "左手买原料、右手卖废料" 的模式存在明显利益输送空间:

    • 高价采购虚增成本:2021-2023 年,友升向重庆渝创采购铝棒的价格分别为 19.44 元 / 千克、18.13 元 / 千克、17.60 元 / 千克,显著高于同期向万旭铝业(同控制企业)采购的 15.88 元 / 千克、17.52 元 / 千克。通过抬高采购成本,友升可降低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时将资金转移至关联方。
    • 废料高卖虚增收入:2023 年上半年向重庆渝创销售废铝 5805 万元,占当期废铝总收入的 15.65%。若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公允价(如按长江有色金属网铝价的 90% 计算),可虚增废料收入约 1200 万元。
  2. 关联方注销与交易断层


    友升实控人罗世兵曾通过上海蓝湖泉商贸、上海世贤商务咨询等关联企业进行交易,这些企业在 IPO 期间集中注销。例如,上海世贤商务咨询成立于 2001 年,罗世兵持股 40% 并担任监事,2021 年 1 月注销前与友升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往来。此类操作旨在切断交易痕迹,掩盖利润转移链条。

二、废料成本分摊的系统性偏差

  1. 原材料采购与生产消耗的巨额差额


    2022-2024 年,友升采购原材料 47.85 亿元,但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仅 39.42 亿元,差额达 8.43 亿元。正常情况下,这部分差额应体现为存货增量,但同期存货仅增加 3.37 亿元,存在 5.06 亿元原材料 "失踪"。


    可能路径:部分原材料未计入生产成本,而是通过废料形式体外循环。例如,将采购的铝棒以废料名义低价出售给关联方,再以正常原材料高价购回,形成 "低卖高买" 的利润转移闭环。

  2. 废料成本核算的行业异常


    友升对废料成本的处理与同行业惯例存在显著差异:

    • 成本分摊缺失:同行业如宏鑫科技、晋拓股份等均按废料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如长江铝价的 86%-97%)核算入库成本,而友升未披露具体分摊方法,仅笼统说明 "按预计售价冲减生产成本"。这种模糊处理为低估废料成本提供了空间。
    • 毛利率异常高企:2024 年 "其他收入"(主要为废铝销售)毛利率高达 50.94%,远超主营业务 21.87% 的毛利率。若废料实际成本被低估 50%,则可虚增利润约 1.86 亿元。

三、收入确认与存货管理的舞弊组合

  1. 废料收入提前确认与跨期调节


    友升 2024 年废铝销售收入 3.71 亿元,占营收 9.39%。但根据招股书披露,其废料销售结算周期为 "客户上门自提后根据磅单确认收入"。若存在以下情形,可能导致收入虚增:

    • 未发货即确认收入:将库存废料提前开具销售发票,虚增当期营收。
    • 跨期调节:将 2025 年初的销售提前计入 2024 年,形成 "寅吃卯粮"。
  2. 存货账实不符与资金体外循环


    2022-2024 年,友升原材料采购与生产消耗差额 8.43 亿元,但存货仅增加 3.37 亿元。这意味着约 5.06 亿元原材料可能通过以下方式流失:

    • 废料未入账:部分废料未纳入存货管理,直接出售后资金进入体外。
    • 虚构存货减值:将实际已销售的废料作为存货减值处理,减少账面资产,同时通过关联方交易回笼资金。

四、财务数据异常的交叉验证

  1. 现金流与利润的严重背离


    2021-2024 年,友升累计净利润 12.6 亿元,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 3.87 亿元,净现比仅 - 0.31。这种 "利润在账、现金流失" 的现象,与废料体外循环导致的资金池高度吻合。

  2. 周转率指标的持续恶化


    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2022 年的 4.08 次降至 2024 年的 3.63 次,存货周转率从 9.25 次降至 8.13 次。周转率下降反映出:

    • 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 存货积压假象:实际已销售的废料仍挂账存货,虚增资产规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