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59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1 - 2025/10/22 2025/10/22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根据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利
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派发现金红利 0.59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157,138,633 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72,443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72,443 股后的股本为 156,866,19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551,052.1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份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6,866,190*0.59)÷157,138,633≈0.5890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流通股份不会发
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890)÷(1+0)= 前收盘价格-0.589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21 - 2025/10/22 2025/10/2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经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除 4 名股东(李新、邹骏宇、胡晓、薛小平)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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