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2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300.00万份调整为298.00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0名调整为79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40.00万份调整为238.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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