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5-018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9号),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944,23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321,5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5,914,411.32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5,914,411.32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分公司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全资子公司扬州天富龙科技
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科技”)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天富龙科技、研发中心、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仪征市支行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存储
开户主体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
天富龙科技 1016170104001239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
司仪征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
研发中心 1016170104001230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
司仪征市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天富龙科技(以下简称“甲方2”)、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3”,甲方1、甲方2、甲方3以下合称甲方)、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仪征市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 ), 账号为
10161701040012393,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专户1余额为0.00万元;甲方3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专户1、专户2合称“专户”),账号为10161701040012302,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专户2余额为0.00万元。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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