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增加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富龙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944,23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321,588.68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855,914,411.32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65,914,411.32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7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金金额 使用金额
1 年产 17 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 万 93,531.50 58,000.00 58,000.00
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000.00 21,000.00 1,291.23
总计 114,531.50 79,000.00 59,291.23
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计划购买 土地实施项目,后续将通过向子公司及分公司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或增资的方 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 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 借或提前还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 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 增加前 增加后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富
实施主体 限公司、扬州富威尔复 威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天富龙集
合材料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扬州天富龙
研发中心 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联众路 9 号、仪征
实施地点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 市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刘联路 1 号、
园联众路 9 号 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刘联路 18
号、联众路南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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