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四章党的组织 ......5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六章 董事会 ......20
第七章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二章 附则 ......41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3.3334
万股,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220525511U。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anxi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Holding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创路 1 号陕旅豪布斯卡 16
楼 A 区。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33.3334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或变更。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选举新的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设立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引领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 旅游体验为使命,以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和运营为核心业务,创新驱动,追求卓 越,打造旅游全产业链运营、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优势产业体系,发展成为中国 西部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旅游运营商,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最具成长性的 价值和机会。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所属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仅限 以自有资产投资);文化演艺、餐饮管理;索道及滑道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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