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印章的保管、使用参照本制度执行,也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函件等文件;
(五)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六)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七)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如党支部印章、工会印章等。
第四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职能。
(二)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保管、管理和使用。
(三)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应在部门内部确定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四)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五)印章使用需求部门负责实施落实本制度相关要求,准确提交印章使用流程并对
用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用印过程中对印章合规操作避免损坏。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五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 有刻章需求的部门,应提出印章刻制申请,说明刻章的用途以及必要性,经过审批程序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刻制手续。
第七条 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应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到公安机关核准的单位统一刻制,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公安机关备案。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综合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并做好印章刻制、领用登记台账以及印章移交管理人的记录。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章保管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所有印章必须由公司指定部门进行保管,部门负责人应指定印章专管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
第九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出现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应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十条 如遗失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等关键印章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登报声明。
第十一条 印章停用时,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停用,做好停用印章的封存。
第十二条 印章管理转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印章保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另行指定专人代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须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内容,员工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员应当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的各类印章的适用规定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文件内容有误的,印章管理员应不予用印;经办人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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