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3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及前提
1、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12 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并实际完成发行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5,380,649 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71,839,08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万元(不考 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为三种情形:①较 2024 年持平;②增长或减亏 20%;③增长或减亏 40%(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 2025 年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 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假设一:公司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542.16 2,542.16 2,542.1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662.72 -7,662.72 -7,662.7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5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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