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3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或“法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南昌市龙保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保泰”)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公司尚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整改,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5 年 7 月,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4,845.59万元、3,526.25 万元。截至目前,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仍未处置完毕。依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目前公司正持续积极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南昌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在立案调查阶段。2025 年 7 月 25 日,因涉嫌
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 年 9 月29 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被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一、公司被申请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情况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南昌市龙保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晓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5MA3AMCNN9D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 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棉、
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债权人龙保泰因两份《销售合同》合计对公司享有本金 576.00 万元的债权,该项债权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经申请强制执行后公司仍未履行。近日,龙保泰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3、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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