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
司实缴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金辰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HJT 电池产能扩张不及预期以及公司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下进行海外产能布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效电池片 P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31,000.00 万元调整至 16,000.00 万元,调减 15,000.00 万元投
入新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8,931.1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 15,000.00 万元。保荐机
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
公司拟向金辰新加坡增资 2,664.29 万美元(根据 2025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18,931.10 万元人民 币约为 2,664.29 万美元),增资款项可以一次性全部投入或分批次投入,全部用 于向金辰马来西亚实缴及增资以实施“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增资进度 以金辰马来西亚的资金需求而定。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 金辰新加坡有限公司;金辰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名称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8,931.10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及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共计 18,931.1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自有资金 3,931.10 万元)的等值外币向金辰新加坡增资,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于金辰新加坡向金辰马来西亚实缴及增资以实施“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金辰新加坡为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公司与海外市场的交流和合作,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金辰马来西亚为公司通过金辰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孙公司,主要负责光伏设备的制造、销售和售后安装调试,实现公司产品的产业化落地,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金辰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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