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对金辰股份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 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和定期回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并进行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规,并能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各项承诺。 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度、规则、行为规范,并有效执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度、规则。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度,未发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所提交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
10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
11 成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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