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红四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美福”)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15,000 万元
资助期限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中盐美福
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不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570276965U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14 日
注册地 湖南省醴陵市经开区东富工业园城市外环线 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南省醴陵市经开区东富工业园城市外环线 6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土壤调节剂的研发、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肥的零售与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中盐美福 51.36%股权;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中盐美福 33.64%股权;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盐美福 15.00%
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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