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新天然气公司章程修订对比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新疆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新疆鑫泰天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 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制定本章程。
票上市规则》”)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高的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监。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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