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文件名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新天然气-【2023】-董办-F15
文件版本:第 A/1 版
制定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机密等级:秘密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目 录
1 总则 ...... - 1 -
2 人员组成...... - 1 -
3 职责权限...... - 2 -
4 决策程序...... - 3 -
5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3 -
6 议事与表决程序...... - 4 -
7 回避制度...... - 5 -
8 附则 ...... - 6 -
【版本历史】
文件增修撰写过程
版本 发布日期 主要修改内容 拟稿人 审核人
A/0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张莉 刘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A/1 2025 年月 日 等规定,对本规则有
关监事、监事会,以
及股东大会等条款予
以修订
文件名称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15 页次 1-6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章程”),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股份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 人员组成
2.1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2.2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文件名称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15 页次 1-6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2.4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股份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5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2.6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股份公司有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相关资料。
2.7《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3 职责权限
3.1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1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3.1.2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1.3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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