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文件名称: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新天然气-【2023】-董办-F22
文件版本:第 A/1 版
制定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机密等级:秘密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目 录
1 总则 ...... - 1 -
2 人员组成 ...... - 1 -
3 职责权限 ...... - 2 -
4 工作程序 ...... - 2 -
5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2 -
6 议事与表决程序...... - 3 -
7 附则 ...... - 4 -
【版本历史】
文件增修撰写过程
版本 发布日期 主要修改内容 拟稿人 审核人
战略委员会
A/0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张莉 刘东
工作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
A/1 2025 年 10 月 日 规则》等规定,对本
规则有关监事、监事
会,以及股东大会等
条款予以修订。
文件名称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22 页次 1-4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2.1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及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2.2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1 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4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专家委员除外)。如委员连续两次不能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议,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5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的,公司董
文件名称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22 页次 1-4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2.6《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2.7 战略委员会的运作资金由公司支付。
3 职责权限
3.1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1.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1.2 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1.3 对其他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1.4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2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4 工作程序
4.1 公司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方案提出建议并形成决定。
4.2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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