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废止《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因修订内容涉及条款众多,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数字表达方式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新天然气公司章程修订对比图》。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 1-3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