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文件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文件编号:新天然气-【2023】-董办-F05
文件版本:第 A/1 版
制定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机密等级:秘密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日
目 录
1 总则 ...... - 1 -
2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2 -
3 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 5 -
4 独立董事的职权...... - 7 -
5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10 -
6 附则 ...... - 13 -
【版本历史】
文件增修撰写过程
版本 发布日期 主要修改内容 拟稿人 审核人
A/0 2023 年 12 月 30 日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张莉 刘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A/1 2025 年 10 月 日
则》等规定,对本规
则有关监事、监事会,
以及股东大会等条款
予以修订
文件名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05 页次 1-13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1.3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本制度第 2.4 条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1.4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
文件名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版次 A/1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日
文件编号 新天然气-【2023】-董办-F05 页次 1-13 制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1.5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独立董事办法》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1.6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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