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郭向东,曾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工会主席;现任广东铁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拥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济-工商行政”中级职称、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或讨论。在会前,本人认真预审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参与讨论,确保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做出准确判断,并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内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2024 年度,本人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事项,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具体如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郭向东 2[注] 9 9
注:2024 年 1 月 8 日,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各项职能,为董事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不存在未出席或委托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分别就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回购注销前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参加与年度审计机构进行的 2 次沟通协调会议,就年度审计情况和与会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协调、沟通和支持,并仔细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组提交的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函,监督、指导年度审计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就报告期内各季度报表的内部审计开展
情况,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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