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兴盛)
本人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本人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本人基本情况
谢兴盛,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江西省乐安县鹏洲乡政府科员、南益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泉州分所高级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总监、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总会计师、浙江艾波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禹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公司 2024 年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谢兴盛 4 4 0 0
本人就以上 4 次董事会的所有审议议题均事先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报告,充分运用自身财务类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上会议各议题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题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公司 2024 年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谢兴盛 2 1 1
本人因行程冲突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出席了所有任期内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无异议地投了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期间,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现场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与互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关注传媒与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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