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 元成 公告编号:2025-1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
数据虚假披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浙处罚字[2025]14 号)。认定:1、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年报营业
收入和利润总额;(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 2022 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 假内容。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第 9.5.8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 号)认定公司:
(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年报营
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一):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
158,437,538.26 元、营业收入 208,897,751.81 元、利润总额 50,460,213.55 元。
其 中 : 2020 年 年 报 虚 增 营 业 成 本 115,079,954.28 元 ,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153,560,382.76 元,虚增利润总额 38,480,428.48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 22.75%、21.48%、36.60%;2021 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 25,076,108.86 元,虚增营业收入 36,169,962.53 元,虚增利润总额 11,093,853.67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 5.99%、6.31%、19.32%;2022 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8,281,475.12 元,虚增营业收入 19,167,406.52 元,虚增利润总额 885,931.40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 7.22%、5.86%、1.62%。2024 年 1 月 31 日,
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 2022 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二):2022 年 9 月前后,元成股份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淮阴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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