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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48:00 股吧网页版
惠达卫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清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梁清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行使权利,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任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清华,女,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2000 年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董事换届选举事项,本人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会 参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议次数 次数

4 4 0 0 否 2 2

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内,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否决的情况;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提名委员会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任期内,本人作为新上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负责、勤勉诚信。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公司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答复及舆情信息,参加股东大会等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作职责。本人认真参与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部门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专项检查报告等。本人及时了解了公司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以提升公司
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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