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06
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4]42 号(以下简称“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发行人”、“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二轮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补 楷体、加粗
充
目录
问题 1、关于业绩波动 ...... 3
问题 2、关于客户及收入 ...... 44
问题 3、关于募投项目 ...... 60
问题 1、关于业绩波动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波动。
请发行人披露:(1)结合市场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变化、上下游行业等因素,
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业绩变化的原因,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一致,分析业绩变动
的直接驱动因素以及发行人的主要应对措施;(2)结合产业政策情况、产品应用
情况、行业现有及在建产能、公司工艺与行业主流工艺的对比情况等,分析产品
需求变动趋势及行业竞争态势等情况;分析原材料供应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其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3)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两者价差的期后情况,相关价格相
比历史水平所处的位置;公司期后业绩情况,分析公司未来收入、毛利率、利润
等核心财务指标的趋势。
请保荐机构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披露
(一)结合市场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变化、上下游行业等因素,进一步分
析报告期内业绩变化的原因,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一致,分析业绩变动的直接
驱动因素以及发行人的主要应对措施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尼龙 6 切片、尼龙 6 帘子布、涤纶帘子布,报告期内,
上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各期占比均超 90%,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尼龙 6 184,386.14 67.36% 264,217.35 64.34% 264,412.34 65.08% 231,446.46 58.74%
切片
尼龙 6 43,711.95 15.97% 87,100.24 21.21% 89,633.16 22.06% 111,689.37 28.35%
帘子布
涤纶帘 32,971.58 12.05% 32,688.36 7.96% 21,948.64 5.40% 22,052.95 5.60%
子布
合计 261,0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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