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永臻股份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314,1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35 元/股,并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37,256,326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常州市金坛区
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核投资”、“本企业”)、常州
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才投资”、“本企业”)
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
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
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2800 号),2024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18,182.18 万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36,795.93 万元下降 50.59%,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
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
延长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与公司 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数 原股份锁定 延长股份锁
称 关系 方式 数量(股) 量(股) 到期日 定到期日
控股股东及 直 接 持 通过臻核投资间接
汪献利 实 际 控 制 股 加 间 88,118,640 持股 1,000 股;通过 88,120,640 2027 年 12 月 2028 年 12 月
人、董事长、 接持股 臻才投资间接持股 26 日 26 日
总经理 1,000 股
直 接 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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