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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6:52:21 股吧网页版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其次,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二、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按照本章程关于董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事长产生及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按照本章程关于董事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长产生及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修改前 修改后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 裁(即公司经理)、副总裁(即公司副经理)、财务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的一名董事主持。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 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 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 主持。
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
人,继续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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