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作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任期内认真审议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围绕董事会形成的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工作进行检查,维护股东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经核查确认,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部相关会议。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1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3、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5、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7、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审核程序,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运作等相关事项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行,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会议通知、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董事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各次会议所作决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职务时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遵守了内幕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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