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回购股份变动致使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5 年度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57,815,395.2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0,479,03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3,723,100 股,应分配股数为 606,755,93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3,040,171.6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回购股份变动致使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3,040,171.65 140,406,682.51 145,904,489.9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78,536,624.05 279,644,841.86 485,573,196.04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557,815,395.2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59,351,344.11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514,584,887.32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59,351,344.11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否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8.7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5 年度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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