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立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沟通(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及人员安排、财务报表数据初步分析、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有效沟通。
3、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沟通(审计后)》《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分析、关联交易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有效沟通。
4、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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