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6 17:23:40 股吧网页版
ST东时: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17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10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4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22,831,422 股的 0.55%。

目前该事项尚未公示,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评估、拍卖事项通知书》
([2026]京 0115 执恢 975 号),公司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4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将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如下:
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城支行申请执行东方时尚投资有限
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400 万的股票(证券代码 603377)。该执行标的物已进入拍卖程序。本院将按照发布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MA20)确定上述财产价格。

本院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上对上述
标的物组织拍卖,第一次拍卖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如第一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将在上述平台组织
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10 时。

如第二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本院将在上述平台组织
变卖,变卖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第一次拍卖开始十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上述拍卖时间如有变动本院将另行通知。关于评估、拍卖的其他具体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公示。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4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4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下同)。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数量为 4,4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数量为 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数量为 4,4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