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时”或“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孙翔、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使用1.06亿募资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还,ST东时董事长孙翔等三人被警示。
北京证监局透露,ST东时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孙翔作为董事长、闫文辉作为总经理、王红玉作为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对ST东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孙翔、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强调,ST东时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归还募集资金,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于5月23日下发关于督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尽快清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化解退市风险的监管工作函。
2024年12月19日,ST东时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东方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ST东时资金。截至2024年11月末,资金占用余额为2.2亿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信息。此外,上市公司还存在租赁事项会计处理错误、未及时披露担保和回售等事项、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存在问题、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等问题。
北京证监局责令ST东时积极清收被占用资金,东方投资及其关联方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六个月内应归还所有占用资金。
2025年5月23日,ST东时公告再次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公告称,截至公告日,东方投资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为0元。
同日,上交所发布对ST东时的监管工作函,督促上市公司尽快清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化解退市风险。
若公司在6月19日之前未能完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清收,ST东时将遭上交所采取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甚至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监管措施。
财务显示,ST东时2024年营业收入为8.07亿元,同比下降22.55%;归母净利润为-9.03亿元,同比下降149.5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08亿元,同比下降62.91%;基本每股收益-1.25元/股。进入2025年第一季度,ST东时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下降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801.65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3510.60万元,亏损同比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