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阎磊)
作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客观的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综合考虑自身履职工作时间和精力等原因,于2023年12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本人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故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新任独立董事,本人辞职生效。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阎磊: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历任富创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专家、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牧原股份、振
邦智能的独立董事、深圳兄弟足球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
至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说明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与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具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13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应
出席董事会3次,均亲自出席,本人任职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公司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
的分析与判断,仔细审阅了任期内历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及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
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均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以现场结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出席次 合通讯方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
数 式参加次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参加会 参与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议
阎磊 3 0 3 0 0 否 1 1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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