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东方时尚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8 号)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158 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42,8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728.00 万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7.18 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14.8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账。东方时尚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东方时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东方时尚 24,600.00
云南东方时尚 5,4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时尚 11,914.82
合计 — 41,914.82
2023 年 9 月 5 日,东方时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尚未使用的 6,590 万元变更至新项目“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调整后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东方时尚 18,010.00
云南东方时尚 5,4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时尚 11,914.82
3 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湖北东方时尚 6,590.00
合计 — 41,914.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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