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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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643 号文同意注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4,00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2.55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 是
排
发行前每股收益 0.78 元(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0 元(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7.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13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8 元(按照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01 元(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
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发行方式 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
发行对象 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0,201.26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7,819.06 万元,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 100.00 万元,承销费用为 4,769.12
万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沪深交易所保荐承销费率平
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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