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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1 17:26:32 股吧网页版
盛景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2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微”、“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盛景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1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86.33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677.9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08.4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6,045.7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06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1,844.65 31,844.6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518.06 24,518.06

3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80,362.71 80,362.7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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