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弟海)
本人王弟海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谋与监督作用,为保证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弟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报告、阅读资料、年审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全面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营动态,重点关注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独董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备注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次数
王弟海 8 8 0 0 3
2024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同时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专业委员会类别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 名 加次数 (次) (次) (次)
王弟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专业意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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