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艾春香,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动物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教授,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兼任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理事长,并担任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会前沟通,按时出席会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经验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电子通信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方式出席 亲自参加会议
9 9 7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借此增加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1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任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
2024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出
席率 100%。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及 2023 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发展规划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 2 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议案,听取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参与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范围,以及预审工作情况,就持续经营能力及期后破产重整事项、生物资产等资产减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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