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重点和 2025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近年来,全球经济复苏进程艰难且充满变数。国内经济虽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潜力,但也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宏观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提质的新阶段,各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多。在此背景下,生态环保行业作为高度依赖政策驱动和资金投入的产业,整体遭受了较大冲击。过去三年,生态环保类型企业整体营收增速、平均利润率都有一定程度下降,项目回款周期普遍延长,企业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愈发突出。
面对严峻的形势,2024 年公司采取更加稳健发展的总体战略,重心主要在扫尾完工项目,稳健施工在建项目,安全中发展新项目。在新项目拓展方面,保持谨慎态度,充分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积极承接一部分优质的市政类项目、乡村振兴类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催收欠款工作力度,公司设有专门的清债回款工作小组,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和协调,了解业主结算和付款的政策、流程和进度。针对账龄较长的已完工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的动态管理,并展开系统性回款攻坚的系列工作。对结算不及时、付款逾期的在建项目,公司和业主进行沟通协商,督促业主办理结算和支付进度款,协助业主多方面筹措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实现营业收入 37,593.1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4.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12.3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 6 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第五届董事会 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3 日 第十一次会议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7、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
认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