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l o cat i o n ):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 泽 S OH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 资 报 告
中兴华验字(2025)第 020008 号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华达科技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达科技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华达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华达科技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536,891.00 元1,股本为人民币 459,536,891.00 元。经华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13 号)同意注册,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 44.00%的股权,同时,华达科技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9,700.00 万元。
1 截至本验资报告出具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注册资本 20,496,891 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止,华达科技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206,185 股,发行价格 29.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6,999,983.5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505,548.2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5,494,435.2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206,18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75,288,250.26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华达科技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536,891.00元,已经本所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02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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