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二)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 68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
项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三、备查文件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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