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6 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13,683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
计总院”)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设计总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013,683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设计总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 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2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设计总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公
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
象名单》。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
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5.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 2022 年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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