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贺加瑞)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贺加瑞,男,1989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本科及博士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之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进行博士后研究。围绕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及金属-硫电池中存在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了系统深入研究。荣获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自然类)。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9月6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董事会次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数
11 11 0 0 否 3
在任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任期内召开次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9 9 9 0 0
提名委员会 5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1 0 0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对于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及程序提出建议,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该等人员任职资格的适格性,切实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召开的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就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终止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本人同意该议案,未提出异议。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责。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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