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2
第三章 职权范围......3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6
第五章 报告制度......7
第六章 绩效评价......8
第七章 本工作细则的修改......8
第八章 附则......9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裁的工作行为,保障总裁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京威尔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管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管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
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
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
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行业相关的生
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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