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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54:48 股吧网页版
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国祥)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个人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履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1997 年起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第七届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压铸分会一届分会专家顾问、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届铸造有色合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SC3)委员。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股东会 2 2 0 0

任职期间,在董事会召开前,我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进行审慎、细致的审议和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规范,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经营规范,治理体系完善,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经过管理层研究论证。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任职期间,基于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及与相关人员交流情况,我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4 年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财务部门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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