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高巍)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履职,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积极发挥个人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履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博世力士乐(北京)液压有限公司铸造车间质量检验工程师、埃博普感应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2009 年 11 月起任职于中国铸造协会,现任中国铸造协会执行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志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江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亚洲铸造业联合会秘书长,“一带一路”工商协会联盟铸造业工作委员会暨中国铸造协会“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股东会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及与相关人员交流情况,我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运行。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研发新产品的进度、财务状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尤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持续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信息披露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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