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腐败行为,加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腐败风险,打击腐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腐败制度的宗旨是推行公司诚信廉洁价值观,规范公司员工的职业行为,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腐败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腐败,是指公司内、外人员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为谋取或意图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欺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腐败行为:
(一)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公司规定利用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假公济私、公款私用;
(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三)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四)非法使用公司资产,侵占、挪用资金、盗窃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用公司资产;
(五)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六)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七)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八)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或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影响;
(九)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司进行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十一)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腐败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腐败的工作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腐败的企业环境,并督促管理层予以落实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腐败管理制度;
(二)督促管理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以降低腐败发生风险;
(三)对反腐败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反腐败日常持续监督的实施,受理相关腐败行为举报工作,组织舞弊、腐败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并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等事项。
第八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应当自觉提高反腐败的意识和反腐败技术能力,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反腐败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 反腐败的责任归属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子(分)公司的总经理对腐败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是反腐败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子(分)公司的总经理负有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防范、发现腐败行为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的反腐败工作进行持续监督,开展反腐败预防活动;受理相关腐败举报工作,组织相关调查、出具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 腐败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管理腐败案件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收员工及外部人员实名或匿名举报。
投诉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热线:15611603345
电子信箱:goutong@anjoyfood.com
信函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 2508 号安井集团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接收并登记举报信息后,按照以下程序决定是否进行调查:
(一)对于涉及普通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包括下属子、分公司管理层)的
实名举报,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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